台政发【2018】13号
范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用地5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电厂、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益性企业除外)。
时间:每年5月底完成评定工作,由当地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讨论审定。
权重:亩均增加值20分,亩均税收40分,全员劳动生产率10分,单位能耗增加值10分,单位排放增加值10分,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10分。
算法:亩均增加值=工业增加值/用地面积
亩均增加值指标得分=亩均增加值/基数X20
亩均税收=税收实际贡献/用地面积
亩均税收指标得分=亩均税收/基数X40
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增加值/年均职工人数
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标得分=全员劳动生产率/基数X10
单位能耗增加值=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单位能耗增加值指标得分=单位能耗增加值/基数X10
单位排放增加值=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单位排放增加值指标得分=单位排放量增加值/基数X10
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R&D经费支出/主营业务收入
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指标得分=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基数X10
各项指标基数原则上参照全是规上企业年度该项指标平均值适当上浮来确定,单项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项指标基本分的2倍。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为0,单位排放增加值指标得分按该指标最高分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空缺时,单位排放增加值指标得分按平均分确定;其他某项指标为负值或空缺时,该项指标得分为0分。
应用:将企业统一分为A、B、C、D四类,其中,A类(排名前10%)企业为优先发展类,B类(排名前10%-70%)企业为提升发展类,C类(排名前70%-95%)企业为调控帮扶类,D类(排名后5%)企业为倒逼整治类。
如果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去产能任务,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不达标的企业会被“一票否决”,不得列入A类和B类。
实施七大差别化政策
1、水价政策。C类企业按现行价格上浮5%,D类上浮10%加价收费。
2、电价政策。C类企业每千瓦时提高0.1元,D类提高0.3元加价收费。
3、用能政策。对AB类企业新增项目用能和超额用能优先保障,原则上对CD类企业不考虑新增用能,D类企业不得享受直供电优惠。
4、土地使用税。加大对AB类企业减免力度,原则上对A类企业减免50%以上,CD类一律不得减免。
5、用地政策。对AB类企业用地需求优先考虑,对CD类企业土地出让设置条件进行限制。对连续两年被评为D类的企业,倒逼转型升级或退出用地。
6、排污政策。对AB类企业在排污权指标分配、排污权抵押贷款等方面予以支持,对CD类严格控制排污。
7、信贷政策。对AB类企业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年度新增信贷指标向AB类企业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