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回应了民营企业的重点关切,针对民营企业的痛点难点提出了系列政策举措。
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一个多月以来,各有关方面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推出了系列配套举措,一文速览。
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
近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
民营经济发展局的主要职责是:
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推动民间投资
7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提出17项具体措施,着力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在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决策方面,8月25日,会同全国工商联举办了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提升专题培训。
破解突出问题
7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聚焦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措施。
包括:
延长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期限至2024年底,持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等。
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
8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围绕建立违约失信信息源头获取和认定机制、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强化工作落实的政策保障等3个方面提出9条举措。
包括:
对于存在失信记录的相关主体,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规定限制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限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请、限制各类融资项目推荐等。
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
8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延续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
将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畅通民营企业股、债、贷三种融资渠道。
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8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接续推出和优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重点围绕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等方面,推出和优化28条措施。
包括:
设立12366跨境服务咨询专线,加强跨境经营高频疑难涉税问题的收集整理,推出并不断完善“跨境纳税人疑难问题解答”,拓宽民营企业解疑释惑渠道等。
发布典型案例,完善体制机制
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1个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对检察履职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相关体制机制。
优化服务
8月3日,公安部发布了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26条措施,提出:
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网络传销、走私、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等犯罪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侵害企业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追赃挽损与侦查破案并重,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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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