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4月10日开始对美加征84%关税!如何执行?哪些企业可以申请不加征?
2025/4/14 0:00:00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
  • 自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84%关税
  • 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4月10日12时01分至5月13日24时进口的(以下称“在途货物”),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

  • 对美加征的84%关税怎么征?不加征本次加征关税的货物有什么要求?4月9日,海关总署就上述措施有关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4月10日12时01分起申报进口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货物,在现行征税方式、适用关税税率(现行适用的最惠国税率或暂定税率与已实施的加征关税税率之和)基础上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
    二、对“在途货物”,进口企业可申请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进口企业应自行核实原产于美国进口货物的运输情况,确认装载有关货物的运输工具已于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从启运地启运,且相关货物于5月13日24时前申报进口。
    • 申请不加征本次加征关税的“在途货物”,应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后申报进口;
    • 对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等出区内销和区外加工贸易内销等贸易方式下进口货物,申请不加征本次加征关税的,应在5月13日24时前申报内销进口。
    三、对“在途货物”申请不加征本次加征关税的进口企业,其相关进口货物应当按如下要求申报:
    (一)进口货物报关单“启运日期”栏目应填报入境货物离开境外第一个装运口岸的日期,填报的启运日期应在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同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加征关税在途货物>”
    其中,对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等出区内销和区外加工贸易内销等贸易方式下进口货物以及其他无实际进出境货物,申报时应在随附单据栏目上传货物运输情况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含货物自境外启运地运输至进境地的启运地、启运时间、运输路线等信息),同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加征关税在途货物>”。
    (二)在进口申报环节,进口企业需作如下声明:
    “本单位承诺,已核实进口货物符合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第三条规定的情形,申请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本单位对申报内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对在5月13日24时之前已申报进口(对于采用提前申报方式进口的货物,该时间指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时间),且已缴纳本次加征关税的货物,进口企业经自行核实进口货物运输情况,确认有关进口货物符合“在途货物”的规定,可向海关申请退还相关税款及利息,按本公告第三条(二)的规定向海关作出声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五、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货物,现行保税政策不变,具体管理要求如下: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货物,其加工后的成品,自4月10日12时01分起,不得保税流转,内销时按对应的全部保税料件申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保税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货物,其加工后的成品(含副产品、残次品),自4月10日12时01分起,不得保税流转,应当办理出口离境或内销手续,且加工后的成品(含残次品,不含副产品)内销时按对应的全部保税料件申报。
    (二)自4月10日12时01分起,加工贸易手(账)册(B手册、C手册、E账册、H账册、TH账册、TG账册)项下的进口料件属于原产于美国的,加工贸易企业可实施专用手(账)册管理。加工贸易企业在手(账)册设立、变更时,应在专用手(账)册表头的备注栏首位注明“[M]”。加工贸易专用手(账)册项下所有成品不得保税流转。
    加工贸易企业未能实施专用手(账)册管理的,自4月10日12时01分起,在加工贸易手(账)册设立、变更时,对原产于美国的保税料件和相关成品,应在其商品项的商品名称首位注明“[M]”,与原产于其他国家(地区)的同类货物分开商品项备案。

    (三)自4月10日12时01分起,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的物流账册(TW账册、L账册)涉及原产于美国的货物的,不得开展改变商品编码或原产地的简单加工业务。

  • 01

    中方在世贸组织追加起诉美升级对华关税措施


    4月9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宣布,中方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起诉美方最新加征关税措施。美方征税措施严重违反世贸组织规则,此次再加征50%关税,是错上加错,凸显美方措施的单边霸凌本质。中方将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坚定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国际经贸秩序。

    02

    商务部将12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4月9日,商务部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决定将美国光子公司等12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03

    商务部将6家美国涉台军售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4月9日,商务部发布公告,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有关法律,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依据《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第二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等有关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护盾人工智能公司(Shield AI,Inc.)、内华达山脉公司(Sierra Nevada Corporation)、赛博勒克斯公司(Cyberlux Corporation)、边缘自治运营公司(Edge Autonomy Operations LLC)、Group W公司(Group W)和哈德森技术公司(Hudson Technologies Co.)等6家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联络电话:0576-84223311      地址:台州市黄岩区总商会大厦5F

您是第 24892 位访客

© Copyright 2018 台州市模具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管理